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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房店市教育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致家长一封信
来源:本站 作者:wg 点击数:7895次 更新时间:2009/9/22 2:12:17
家长您好:
甲型H1N1流感疫情己在全球快速蔓延,目前防控形势非常严峻,学校人群密集,容易发生流感流行,为了让您的孩子有一个健康、安全的学习环境,根据教育部卫生部《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(试行)》、教育部卫生部《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》等上级文件要求,防范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爆发流行,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建议您及您的孩子与学校一起,共同做好以下几点防护措施: 
1、科学认识甲型H1N1流感,保持良好健康的心态。既不“讳疾忌医”,也不谈“甲”色变。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,只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,就能将疾病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;即使患病,也可通过早期诊断、及时治疗而避免出现重症、并发症等严重损害人身健康的情况。  
2、增强卫生意识,保持健康的行为习惯。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卫生纸遮住口、鼻。开展学校及家庭卫生清洁,勤洗手,勤晒被褥,保持房间清洁、通风。
3.尽量减少外出,尤其“十·一”等节假日期间,一定要避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,避免被传染。
4.请家长注重孩子的饮食起居。保持充足睡眠,适度锻炼,合理营养,注意适时增减衣服,努力增加抗病力,有效应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侵袭。
5.为了孩子和他人的健康,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及时做好对学生每日的健康检测工作。学校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晨检、午检和健康观察。家长应在上学前为孩子测量体温,若发现您的孩子出现发热超过37.5摄氏度或咳嗽、咽痛、流涕等流感样症状,请务必不要到校上学,应及时做好隔离,并到正规医院就医,做到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治疗。
6.请家长将发热学生确诊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,以便学校及时上报缺课原因。待学生居家观察症状消失后,持医院出具的痊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到校医室确认后方可上课。
7. 增强防控意识,自觉执行防治措施。避免接触有流感样症状(发热,咳嗽,流涕等)的病人,不接触来自甲型H1N1流感高发区的人员,如果您的孩子与流感样病人有密切接触史,要及时向学校报告,并居家观察7天,隔离期结束后,没发现发热、咳嗽等流感样症状方可返校上课。
谢谢您的配合!
瓦房店市教育局
2009年9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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